你根据贵安新区马场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马场镇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镇党政办发〔2023〕51号
5.镇级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申办事项,不予批准。不予批准的申办事项,应当在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可我的建房申请已经在2025.3月政府现场勘察并审核通过还批复了用地面积?产发中心让我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在重新申请写流程,有什么依据吗?2006年因升学户口迁到学校地,2009毕业后迁回村里了,政府产发中心在8.16准备办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提档时发现我不是村集体成员,政府会撤销我的申请吗以及以前联审通过批复无效吗目
贵州省-贵阳市
行政纠纷
2025-08-25 13:07:01
用户:147*****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