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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结婚配偶是居民户口,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江苏省-苏州市 侵权维权 2025-07-02 15:08:42
用户:139*****270
律师回复(4)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2人

    回复于2025-07-02 15:09:38

    如果配偶死后没有其他农村户口了,不享有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63人

    回复于2025-07-02 15:13:17

    如果属于一户有使用权。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人

    回复于2025-07-02 15:14:43

    一般情况下,居民户口的结婚配偶不当然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宅基地通常是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过,如果经过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同意,配偶也可能获得宅基地使用资格。解决方案是先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沟通,了解他们对于外来配偶申请宅基地的态度和流程,按组织要求提供材料走程序,若获批就能享有使用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人

    回复于2025-07-02 16:10:4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通常仅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民户口配偶一般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可在宅基地上房屋存续期间继续使用宅基地,待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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