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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一年八个月,没有领证,但是摆了酒席,给了五万彩礼,3万六千多的三金,因为男方身体有问题,怀不上孩子,加上长期没有稳定收入,也没有什么钱给女方补贴家用,都是女方用自己的工资补贴家用,现在女方要求分开,男方能要求追回彩礼和三金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婚姻家庭 2025-08-22 08:30:55
用户:155*****344
律师回复(7)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8-22 08:33:43

    男方可以要求追回彩礼和三金。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且 “三金” 通常也视为彩礼的一部分。具体返还数额,法院会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长、有无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人

    回复于2025-08-22 08:52:18

    跟据你说的同居的时间比较长,加上怀孕可能只能要回部分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43人

    回复于2025-08-22 08:52:29

    这种情况这个不需要全部退还,只需要退部分。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53人

    回复于2025-08-22 09:46:05

    没有领证的话可以的,但是同居这么久要扣除一部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8-22 10:05:52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48人

    回复于2025-08-22 10:34:17

    没有领取结婚证,彩礼扣除共同生活消费的部分,男方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8-25 16:21:55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和三金。不过考虑到双方已同居一年八个月,且女方用工资补贴家用,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全额返还。建议先和女方协商,说明情况争取部分返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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