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方都是二婚(未领证),2023年7月经过相亲认识,12月办理了酒席,没有给女方彩礼,给了三金。往后男方每个月会把工资打钱给女方,自己留点生活费。但一直住在女方父母家。吃住几乎都是女方父母买菜,交水电费。办完酒席后女方收到女方亲戚给的5万左右的礼金,男方收到男方亲戚给的1万多的礼金。由于男方炒股,女方就存起来转账给了男方7万炒股。现在要分开,女方觉得男方的工资转账金额相当于返还女方转账的5万多,1万多本来就是男方的。还多3万多。女方觉得用于共同生活。不返还。愿意把三金返还。这样可以吗?能要回钱吗?
江苏省-苏州市
婚姻家庭
2025-03-24 23: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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