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江苏常州的一个饭店后厨,上班的时候没有签劳务合同,上班地方没有给,直接口说的,一些迟到的规定,工资是 5000一个月,没有说满勤奖,当时说的是迟到一次工资口扣20,第二次翻倍应该是40,然后目前是干了不到四个月,第一月迟到没有罚款,口头说了一下,第二个月开始了我迟到了,他扣工资是第一次 20,第二次翻倍应该是40,但是不是他说的那个翻倍是 20*2=40 加 20=60,第二次迟到扣60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算旷工,我平常基本上就迟到2---6 分钟左右,最多的一次也就 25分钟左右,他这个扣工资的行为违法吗,我该怎么维权啊
江苏省-常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8-20 13: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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