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重庆市长寿区
背景:我母亲的爸爸即我的外公,与我外婆并没有领结婚证,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外公有三个兄弟姊妹,他本人是五保户,与他二姐的女儿签了五保户合同,二姐的女儿按照合同应对他执行赡养义务。
事件:外公大病住院,我家派代表在周末回去照顾,工作日是外公二姐照顾。今天二姐突然说无法照顾,但现在病情严重需要24小时陪护,我爸爸要回来上班,只能请了一个护工并签了护工合同,合同上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考虑到病人走后的医院结账和后事的费用问题,我们希望拟一个合同,对费用进行合理分摊。但外公那边的兄弟姊妹不配合,联系不上人,所以陷入僵局。
诉求:1.合同应如何拟定和签名保证法律效力2.目前的僵局应该解决
重庆市
婚姻家庭
2025-08-17 13:36:49
用户:17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