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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请问我跟公司说我要辞职 后面他们说按照公司流程走 我也按照公司流程了 今天离职到期了,换了个新经理 现在又不让我走 我该怎么办

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 公司法律 2025-08-17 02:09:07
用户:185*****771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14人

    回复于2025-08-17 02:11:53

    您按公司流程提出辞职且离职到期,新经理不让走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提前通知后到期就可离职。您可先与新经理说明已按流程走,离职合法合规。若沟通无果,保留好按流程辞职的证据,如辞职信、交接记录等。若公司以不发工资等方式为难,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88人

    回复于2025-08-17 08:59:01

    你直接走就行了,不用理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407人

    回复于2025-08-17 09:51:18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已按规定流程提前通知公司辞职,离职到期有权离职。可再次告知新经理离职日期已到,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163人

    回复于2025-08-17 11:47:0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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