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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4日00时37分,杨成豪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云L5B083号小型客车沿广州市黄埔区东晖路由南往东行驶至东晖路丰夏三街南约4米时,遇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陈浩醉驾后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沿广州市黄埔区东晖路由北往南违规横穿马路行驶至,结果云L5B083号小型客车的右前侧与无牌号二轮电动自行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陈浩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后,杨成豪驾驶云L5B083号小型客车离开现场。当事人杨成豪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陈浩负次要责任

广东省-广州市 交通事故 2025-08-16 14:21:55
用户:192*****644
律师回复(3)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8人

    回复于2025-08-16 14:24:52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59人

    回复于2025-08-16 14:26:04

    这起事故中杨成豪未规范驾驶且事后离开现场负主要责任,陈浩醉驾违规横穿马路负次要责任。杨成豪需对陈浩的受伤和车辆损坏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解决方案是双方先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陈浩可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成豪按责任比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杨成豪也应积极应对,准备好相应证据。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60人

    回复于2025-08-16 15:51:16

    杨成豪未按规范驾驶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可能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还需承担刑事责任。陈浩醉驾且违规横穿马路,负次要责任,其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处罚,同时也要按责任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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