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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胃疼住院,晚上在病房无人看护,因医院病床无扶手,夜晚10点翻下床,摔断大腿,一夜无人发现,到第二天才发现,送往医院抢救,第二天死亡

山东省-枣庄市 医疗纠纷 2025-08-16 04:26:34
用户:187*****552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50人

    回复于2025-08-16 04:29:12

    这情况医院可能有责任,医院病床无扶手存在安全隐患,且长时间未发现老人摔落,未及时救助。家属可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收集好病历、监控等证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医院责任比例,根据责任比例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25人

    回复于2025-08-16 07:31:35

    医院对病人有看护义务,应当对老人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4人

    回复于2025-08-16 08:19:00

    申请医疗鉴定,尸检确认死亡原因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8人

    回复于2025-08-16 09:16:38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未提供有扶手的病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在老人摔断大腿后未及时发现救治,存在过错,应对老人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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