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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区泰古龙孤立找茬逼迫员工离职停职停薪赶回家,丢东西其赶走,但是又不敢明说不要员工,因为签有合同,公司不想承担责任,现有8千多报销费用+2个月的工资24000+误工费用+未交社保等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8-13 20:25:28
用户:189*****598
律师回复(6)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304人

    回复于2025-08-13 20:27:23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8-13 20:29:36

    公司这种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报销费用、工资,补缴社保。协商不成,收集好考勤记录、合同、报销凭证等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支付8千多报销费、24000元工资,以及经济补偿,让公司补缴社保。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去法院起诉。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52人

    回复于2025-08-13 20:33:10

    你好,这个明显的就是强迫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您未报销的费用工资。可以要求赔偿金的。社保的话是要到社保局去投诉,要求补交社保。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8-13 21:21:31

    公司逼迫员工离职的行为违法,员工可拒绝离职并收集如录音、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报销费用、工资、误工费,补缴社保,还可根据具体情况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49人

    回复于2025-08-14 09:16:40

    自己不要离职,公司如果辞退的话,可以申请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8-14 11:41:4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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