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租地合同6月份开始,8月份双方协商明年是否续租,我们一直表示续租(如果都没有说,是不是默认续租)
公司去年4/5月份突然通知5月份合同结束,我们不同意表示想再续一年再走。很多东西准备了,而且太急没有时间搬迁。公司于6月10号就断水断电,3家合租只有一人签合同,合同2000,公司派的代表收3000每亩,几年一共多收20多万。现在法院判10天内搬走。现在3家其中的2家愿意走,另外1家由于停水停电损失极大,不同意搬走怎么处理?
请问是否有必要上诉
江苏省-苏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8-13 07: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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