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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想请问一下。跟对象订婚了,12月20日的婚期。现在觉得不合适。在这期间,流掉了一个小孩。我们婚纱照定金、酒店定金跟买的三金(还没给我,还在他家里),他家里给我包的红包,这些怎么退给他?按百分之多少两家退还是怎么算的?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8-10 19:12:09
用户:131*****451
律师回复(3)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92人

    回复于2025-08-10 19:16:20

    若有过小孩,共同生活过,可以酌情先退一部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8-10 21:18: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三金通常属于彩礼范畴,应返还给男方。婚纱照定金和酒店定金,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可能判各承担一半。红包若属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一般也需返还,具体返还比例可考虑双方过错、共同生活情况等因素,协商或诉讼确定。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8-11 13:33:53

    首先,婚纱照和酒店定金,若因你方原因取消,按合同约定退款,没约定可协商,一般难全退。三金没给你可不接收,已给则应退还。他家给的红包,小额视为赠与可不退,大额以结婚为目的的需退还。具体退还比例先协商,协商不成,若对方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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