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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腊八结婚的,现在要离婚。我需要返还百分之多少的彩礼和三金。

山东省-潍坊市 婚姻家庭 2024-06-01 13:11:29
用户:150*****671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4-06-01 13:11:38

    多次办理此类案件,有方案维护你的权益,点击下方支付详询。

  • 郭昱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4-06-01 14:52:23

    您好,彩礼问题需要根据情况,双方可以协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50人

    回复于2024-06-01 15:02:5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65人

    回复于2024-06-01 19:31:24

    你好,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需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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