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购车背景与约定
2025年8月,我前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昌县迎宾大道919号昌南新天地的南昌聚安星途4S店 购车,明确向销售魏真提出“仅购买2025年生产的新车”(聊天记录可证)。
2. 4S店违约行为
隐瞒车辆生产日期:销售明知我要求“今年生产车”,仍故意隐瞒车辆实际为“去年生产”的事实,诱导我签订购车合同;
强制消费侵权:合同含 “必须在店内购保险、办贷款”的格式条款,剥夺我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 维权过程与诉求
发现问题后,我当场要求退还5000元定金,但4S店拒绝协商,且销售魏真目前失联回避沟通。
现诉求:
退还购车定金5000元;
江西省-南昌市
侵权维权
2025-08-09 15: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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