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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0年进入一家服装厂工作,没有签合同没有交社保,但是有工资流水。在2007以个人身份缴纳灵活就业,缴纳几年后,公司开始为我缴纳社保至今。如今我已满50周岁,但是在大连地区只有首次企业社保开户的人才能50退休,我这种情况要55退休。能否让公司去社保局为我缴纳2000年到2007年的社保,能否将我的社保开户状态变为企业开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仲裁。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08-08 21:15:13
用户:188*****658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8-08 21:20:44

    可以让公司补缴2000年到2007年社保,不过补缴有一定难度,因为时间较久。工资流水能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尝试通过仲裁让公司补缴。若补缴成功,社保开户状态可能变为企业开户。仲裁需提供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证明2000 - 2007年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8-09 13:10:08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你与服装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要求公司为你补缴 2000 年到 2007 年的社保。但社保开户状态通常根据首次参保登记情况确定,一般难以直接变更,具体可咨询大连当地社保局。申请仲裁时,可提供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8-09 17:14:4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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