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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哈尔滨市依兰县农村有一套农村住房,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办土地所有权证。两年前父亲去世了, 去世时决定把房子留给大女儿,母亲其他兄弟姐妹也没有异议。现在如何才能办理房产证并且房产证名字直接写大女儿的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其他 2025-08-06 13:08:22
用户:132*****586
律师回复(5)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1人

    回复于2025-08-06 13:16:02

    如果是宅基地性质,女儿是否仍在本村?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33人

    回复于2025-08-06 13:18:59

    需要去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48人

    回复于2025-08-06 14:01:53

    需要其他继承人共同配合办理公证继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40人

    回复于2025-08-06 20:28:00

    可由大女儿持父亲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土地使用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携带公证书及相关身份证明等,到依兰县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证名字登记为大女儿。需注意大女儿应符合当地宅基地使用条件,如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08人

    回复于2025-08-07 15:56:41

    首先,需开具父亲的死亡证明,母亲和其他兄弟姐妹要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并公证。然后,携带土地使用证、父亲死亡证明、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因为农村住房涉及宅基地,要确认大女儿是否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就可将房产证办至大女儿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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