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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6岁,13年检查出尘肺二级,伤残鉴定为4级,原公司并没有为本人购买工伤保险,打官司出的判决书,判定原公司给本人以工资形式发放伤残津贴。后续也为本人补缴了13.5年的职工社保,其中有一年断保了,后面在补发钱给我,我可以要求他继续缴纳社保吗

四川省-达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8-04 14:01:59
用户:178*****736
律师回复(5)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5-08-04 14:06:22

    可以要求补交,如果不交可以要求支付相应德工伤赔偿费用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419人

    回复于2025-08-04 14:07:10

    可以要求原公司继续缴纳社保。原公司虽补缴了部分社保但有断保,且判决书判定其发放伤残津贴,说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你可先与原公司协商,要求其继续缴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6人

    回复于2025-08-04 14:24:46

    可以,协商不成可以去社保局投诉。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63人

    回复于2025-08-04 16:31:06

    可以要求继续缴纳社保,直接向社保部门投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80人

    回复于2025-08-05 07:22:37

    你好,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的情况,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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