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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中远海运有限公司分承包商舟山鑫茂船舶有限公司,在职期间没交社保,没有法定节假日,没有每周休息,没有工作餐,没有任何福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30一小时240元一天,今天去问老板交社保,老板说可以交,但是交社保所有费用我出,公司只是代交,签合同时候签了一个不交社保声明,还有工资条里有一个社保补助,都包括240元每天八小时工资里了,问下这个情况我怎么办。 谢谢

浙江省-舟山市 劳动争议 2025-07-26 19:58:31
用户:152*****416
律师回复(4)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13人

    回复于2025-07-26 20:59:55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人

    回复于2025-07-26 21:04:58

    签的不交社保声明无效,社保是公司法定义务。工资里所谓社保补助不能替代公司缴纳义务。你可先和老板协商,要求公司依法承担社保费用。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补缴社保、支付加班费等。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人

    回复于2025-07-27 09:58:18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签不交社保声明无效,工资条中的社保补助也不能替代社保缴纳。你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依法缴纳社保并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福利待遇,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人

    回复于2025-07-27 12:51:1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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