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636人
回复于2025-07-24 15:19:31
这种情况下属于违法了,
月帮助4330人
回复于2025-07-24 15:24:3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7550人
回复于2025-07-24 15:26:40
这种情况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只能同时与一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没解除与子公司A的合同就和子公司B签合同,会造成双重劳动关系。解决方案是先和子公司A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年限、经济补偿等事宜,之后再与子公司B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保障各方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月帮助2511人
回复于2025-07-24 16:00:28
你要记得把工龄续进去,就对你没有什么影响,
月帮助8158人
回复于2025-07-24 17:09:11
这种情况通常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若因此对完成子公司 A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子公司 A 提出,拒不改正的,子公司 A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经子公司 A 同意,或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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