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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们小区在我们签安置房合同的时候 我们是问过物业有车位的 但是 那个时候没有买车 所以就没有细问 2024年底的时候 我买了车 然后就在5月,我打电话跟物业对接过 就是又问了一遍有没有车位 物业明确告诉我是几号业主车位,现在打电话跟我讲我们楼下的车位属于公共车位 并没有给我们业主分配车位。死活不承认跟我们讲过这个车位是说我们的,有房产证但是还没拿到,现在只有通话记录没有录音和书面证据。现在物业就说要拿出车位确认书才说是我们的业主私人车位。 就是说我现在如果诉讼有赢得车位的机会吗

浙江省-嘉兴市 侵权维权 2025-07-23 14:54:50
用户:188*****933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5-07-23 14:56:03

    依靠这种口头的估计有困难,关于合同和土地规划你有去仔细看过吗?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62人

    回复于2025-07-23 14:58:33

    从目前情况看,诉讼赢下车位有一定难度,因只有通话记录,无录音和书面证据,物业又不承认曾分配车位。解决方案:先尝试与物业再次协商,全程录音,争取让其承认之前说法;收集小区其他业主类似情况的证据,比如有同样没书面确认但实际使用车位的案例;还可找当时与你一起询问车位的人作证。若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00人

    回复于2025-07-23 16:49:53

    诉讼赢得车位的机会取决于多种因素,虽仅有通话记录证据相对薄弱,但仍可作为证明物业曾有相关承诺的依据,同时还需结合安置房合同是否有车位相关约定、小区车位规划及产权情况等,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车位归属的规定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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