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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物业公司做保安,并签订了合同,合同在物业公司那边,上班期间公司并未给他缴养老金,在每月工资内补贴300块。今天让他签订一份劳务合同和一份劳务合同终止协议,请问是否可以要回未缴纳的养老金?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7-22 21:04:05
用户:173*****296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509人

    回复于2025-07-22 21:09:24

    可以要回未缴纳的养老金。公司不缴养老金,以补贴代替的做法违法。签劳务合同和终止协议不影响维权。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缴养老金、退还补贴;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维护自身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3人

    回复于2025-07-23 11:21:5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63人

    回复于2025-07-23 16:45:03

    可以尝试要回未缴纳的养老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公司以补贴代替缴纳违法,即便签订了相关协议也属无效。可与公司协商补缴,或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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