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457人
回复于2025-07-22 09:30:05
这两条协议对劳动者不利。协议虽让工龄累加,但没明确待遇福利按原标准,可能降低。且签协议就自动解除与甲方合同,放弃追究甲方责任,若之前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未签,签此协议后维权难。解决方案是与公司协商,明确按原待遇标准执行,且保留追究甲方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责任的权利,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4150人
回复于2025-07-22 10:30:3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683人
回复于2025-07-22 10:47:12
可以要求补偿或者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月帮助7642人
回复于2025-07-22 16:14:02
上述条款可能导致劳动者丧失要求甲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且自愿放弃了向甲方主张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虽约定工龄连续累加计算,但未来若乙方出现经营不善等情况,劳动者的工龄权益仍可能面临无法保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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