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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 55 岁左右,在安徽合肥韵达快递捡快递,之前一直干白班,工资水平稳定,近几个月调到中班,班长无故扣了工资,薪资较以往低了,沟通无果,本月因身体不适回老家做了手术,批一周假,后经医院诊治开出证明需延长假期,沟通出现问题,父亲觉得班长故意针对,想调回原白班,中班班长不放人,该怎么处理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7-21 11:46:24
用户:135*****362
律师回复(6)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25人

    回复于2025-07-21 11:56:37

    因为中班已经干了一段时间了,说明你们接受公司的调班安排了,你们只能协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00人

    回复于2025-07-21 12:03:25

    可先与快递公司相关部门沟通,说明情况并出示病假证明等材料,要求恢复原白班岗位及补发克扣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合肥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时注意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病假证明、调岗相关记录等证据。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49人

    回复于2025-07-21 12:22:53

    可以求助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 回复于2025-07-21 12:57:03

    你父亲是想继续在这工作还是走被迫离职呢?根据你们意向做不同处理哦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62人

    回复于2025-07-21 20:05:34

    首先,让你父亲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医院证明等证据。与韵达快递的上级领导反映情况,说明无故扣工资、调班及请假问题,争取协商解决,调回白班并补发被扣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81人

    回复于2025-07-22 11:04:3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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