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我方13岁小孩正常骑自行车,从遇到一奶奶违规横穿过马路,拧了刹车后,车把手还是与奶奶的手提袋挂到,导致该奶奶摔倒,经交警处理,到星沙医院检查后,为轻伤髋骨皮质断裂,希轻伤,后应其家属要求转至长沙市中心医院住院,其儿子称其媳妇为市中心医院人员,申请再次对娭毑进行全面检查,说要动手术,换人工左侧髋关节,预计费用6万元以上。我方存在异议,到交警队处理事故责任,交警判定我方小孩主责。现在对方要求我方承担医疗费用,仅仅出具了检查报告,无病历本。
湖南省-长沙市
医疗纠纷
2025-07-18 1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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