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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止经营 股东 高管是否可以从事同行业

广东省-广州市 公司法律 2025-07-16 08:35:22
用户:138*****019
律师回复(5)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217人

    回复于2025-07-16 08:40:09

    停止经营是暂时的还是已经注销公司了?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30人

    回复于2025-07-16 08:41:03

    这个要看公司章程,合伙协议里面有没有限制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489人

    回复于2025-07-16 08:58:19

    除了有竞业限制之外,是可以从事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7人

    回复于2025-07-16 09:28:55

    公司停止经营后,股东一般可以从事同行业,但如果股东同时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公司同类的业务。若公司与高管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高管还需遵守协议约定,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业务。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80人

    回复于2025-07-16 09:56:53

    公司停止经营后,股东和高管能否从事同行业,得看有无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是签了,在限制期限内就不能从事竞争业务;没签的话,通常可以从事。解决方案就是先确认有无竞业限制协议,若有,看期限和补偿约定,合理补偿下得遵守;没有协议,就可自由进入同行业,但别侵犯原公司商业秘密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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