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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辽宁省大连市之前的那家公司,因为经营不加,25年1月到5月工资没发保险未缴,5月后我离职了我现在又入职了一家新公司,新公司过了实习期要给我交保险,但是保险在上家公司出不来,我需要怎么维权,包括我的工资

辽宁省-大连市 劳动争议 2025-07-14 09:42:42
用户:188*****851
律师回复(6)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558人

    回复于2025-07-14 09:47:39

    直接去当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补交之前的社保,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83人

    回复于2025-07-14 09:47:58

    你可以联系上家公司让你给办理解除,同时要求把欠缴的部分补交上,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但是时间比较长,你可以打12333咨询问一下看能不能自己解除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63人

    回复于2025-07-14 09:51:44

    首先你可与原公司协商,要求补发工资、补缴社保并办理社保减员。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其介入调查处理。还能申请劳动仲裁,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诉求原公司支付工资、补缴社保。拿到仲裁结果后,若原公司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这些途径,能维护自身权益,让新公司顺利为你交保险。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0人

    回复于2025-07-14 12:00:4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642人

    回复于2025-07-14 14:18:53

    那你这边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82人

    回复于2025-07-14 18:41:52

    你可先与原公司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可向大连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 12333 热线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原公司支付工资、补缴社保,对仲裁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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