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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工作地在陕西省西安市,我入职一家公司10个月,公司和我签是劳务合同,但是一直要求我上下班打卡,从事公司的主体业务,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交过社保,我向公司请假必须报备,公司有底薪但是合同中无体现请假迟到等均会扣底薪,请问这是否达到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吗?如果证据不足的话,我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补充和收集?

陕西省-西安市 劳动争议 2025-07-11 22:45:20
用户:183*****576
律师回复(3)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886人

    回复于2025-07-11 22:47:44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85人

    回复于2025-07-11 22:50:07

    这大概率达到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虽签劳务合同,但打卡、从事主体业务、请假报备、有底薪等都符合劳动关系特征。若证据不足,可补充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业务往来文件、同事证言等。你可收集好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74人

    回复于2025-07-12 10:07:57

    这种情况很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你可就确认劳动关系等事项申请劳动仲裁。若证据不足,可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邮件、内部交流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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