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四川眉山市彭山区一家四川坤原乡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任职,自从签订劳动合同到现在已经过去十个月了,但是公司并没有给我三月份到七月份四个月工资,并且之前保障的五险社保也断了四个月,请问我在7.28提前三十天提离职并在8.28号按一年期劳动合同截止日期停止工作的计划是否妥当?

四川省-眉山市 劳动争议 2025-07-11 19:01:24
用户:176*****378
律师回复(3)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568人

    回复于2025-07-11 19:05:14

    拖欠工资、没有缴纳社保可以立马走,然后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确认劳动关系要求补交社保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52人

    回复于2025-07-11 19:10:26

    你的计划不太妥当。公司拖欠工资、断缴社保,你无需提前三十天提离职,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书面通知公司,以拖欠工资、断保为由解除合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补缴社保。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人

    回复于2025-07-12 10:24:42

    你的离职计划是妥当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依此规定离职,并可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补缴社保。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6*****37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