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至2025年5月,在私立学校工作,一直未签过劳动合同,入职的前半年学校未购买五险一金。2025年3月怀孕了,有先兆流产的征兆,向学校请假两个星期,期间学校领导催促过几次回去上班,如果上不了就另招人,两个星期后回去上班了。五月4日学校会议增加了我的工作量,我向学校领导口头提出因身体原因是否可以不增加课时,领导拒绝了。五月11日,领导找我到办公室签署离职协议说,由于担心我怀孕期间的身体情况不稳定,加上天气多雨,学校先让我回家休养。在签署离职协议前,关于社保问题,学校领导让我自费给学校,以学校的名义继续帮我买。六月份我给学校转了一个月的社保费。七月学校被其他学校收购了,现在买不了社保。
广东省-阳江市
劳动争议
2025-07-10 00: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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