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系高中同学,毕业后联系甚少。2023年10月因原告家庭拆迁事宜,双方重新频繁联系并谈及结婚。协商后,双方遂于 2024 年国庆期间见家长。2025年10月15日订婚,原告向被告支付订婚、彩礼、礼金共计人民币 165663元,购买五金首饰58800元,并于2024年10月23日举办婚礼,2024年11月22日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无法建立真实夫妻感情。原告婚前已告知需偿还个人债务,被告知晓,但婚后对此未予体谅。每次聊天原告没有及时回复消息或者沟通不畅时,被告便将原告微信删除。双方因生活琐事长期争执,沟通无效。婚后被告极少在家居住,双方争吵后被告多次明确表达离婚意愿。
山西省-吕梁市
婚姻家庭
2025-07-08 20: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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