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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2日,当事人联系了一辆秸秆打捆车,来封丘县李庄镇工作,双方约定当事人承担来时托运费,对方承担回去运费。7月4日车辆到现场后,当事人支付运费3200元后,为了对方能尽快开展工作又支付给对方10000元秸秆打捆预支费用。 4日至6日中午,现场多次打捆,未能有效成捆,于是口头告知对方,不用方捆机了,并找了一台圆捆机进行试验打包。 8日中午,对方未与当事人沟通,未退还预付款,私自将打捆车辆开走,后被拦下。双方就退款事宜沟通未果。对方报警后将车辆开走,不同意协调,让走起诉程序,警察以此为经济纠纷为由,让对方离开。 2.现对方有车辆在当事人附近,能否合法的将车辆暂扣。如诉讼,能否胜诉? 谢谢了

河南省-新乡市 合同纠纷 2025-07-08 19:44:43
用户:133*****153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40人

    回复于2025-07-08 19:50:52

    私自暂扣车辆不合法,可能构成侵权。诉讼能否胜诉要看证据,若能证明对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且拒绝退款,胜诉可能性较大。目前应先收集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与对方再协商退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预付款及承担违约责任。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3人

    回复于2025-07-09 08:54:30

    当事人不能合法暂扣车辆,因为暂扣车辆需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如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等,此纠纷不属于可暂扣车辆的法定情形。若诉讼,当事人胜诉可能性较大,因对方未按约定完成秸秆打捆工作,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还未履行部分对应的预付款。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3人

    回复于2025-07-09 11:01:39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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