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生在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时间是2025年7月4号,具体内容是:我和我前男友(罗某)在2024年10月底左右一起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花费2600元,我付了600他付了2000,购买时并没有说任何后期若分手要我还钱的问题,至2025年3月底我们分手后罗某向我索取2000元,我便答应并告知由于工作碰壁一次性还不完,会陆续转账,直到2025年5月中旬我向罗某转账500元并告知剩余的钱款会陆续转给他,在同一天晚上罗某向我发信息明确告知我剩下的钱不用还了,事情发生到2025年7月4日凌晨,罗某突然变卦又来向我索要剩余的钱,我们之间存在经济纠纷问题,但都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请问这个事情该如何处理?
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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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6 04: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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