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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份进入一家小公司工作做报价,工作内容是找第三方咨询价格在公司平台上报价,中标后给平台供货,24年5月份由于误信第三方公司报低价,导致低价中标,老板亏损十万块,按照公司口头规定,要扣我20%的罚款。因为完不成每个月的业绩,工资很低,我要辞职,公司就跟我签合同,内容是需要按月还钱,一年之内必须还完20%的罚款,当时心理上也觉得过不去,毕竟给公司亏钱了,现在我已经差不多快还完了,可是很多人都说这笔钱其实不用赔偿,是吗?

山东省-淄博市 劳动争议 2025-07-04 20:46:57
用户:136*****944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207人

    回复于2025-07-04 20:47:37

    若你在工作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产生损失,你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公司可依法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但需遵循相关限制规定。若你只是一般失误,且已尽合理注意义务,通常无需赔偿。建议你结合自身实际过错情况,判断是否应当赔偿,若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18人

    回复于2025-07-04 20:56:05

    这得看具体情况。若公司能证明你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导致亏损,依《劳动合同法》等,可要求你适当赔偿。但公司口头规定罚款,且强迫签还款合同,可能不合法。你已还差不多,若觉得不合理,可和公司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回不合理赔偿部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5人

    回复于2025-07-05 15:40:3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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