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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面包店上班,签了半年的合同六月中旬就到期了,老板没让我续签,前两天告诉我生意太差了,如果续签合同就只能按最基本工资欠,两千多块,上班时间也减少,后面我不同意自己申请离职了,他说最多给我十天时间,之后必须走,这种情况我能申请让老板赔付我工资吗?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7-03 00:13:19
用户:199*****875
律师回复(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02人

    回复于2025-07-03 00:16:43

    这种情况能申请补偿。合同到期后老板不按原条件续签,降低工资和工时,你不同意离职,老板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你工作半年多应补偿一个月工资。你可和老板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481人

    回复于2025-07-03 00:24:23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76人

    回复于2025-07-03 08:46:30

    不续签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28人

    回复于2025-07-03 08:50:20

    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让老板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离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606人

    回复于2025-07-03 09:53:02

    本来不续签要赔偿N的,你不要自离 自离就都没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87人

    回复于2025-07-03 13:05:3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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