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20人
回复于2025-07-02 01:59:22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退还工服费
月帮助9102人
回复于2025-07-02 08:32:18
老板让买工服后又不让去上班,工服钱老板该报销。因为是按老板要求购买,属于因应聘产生的合理支出。若老板不报销,可先和老板友好协商,说明情况要求支付费用。协商不成,可收集好面试记录、买工服凭证等证据,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月帮助4387人
回复于2025-07-02 14:02:4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8328人
回复于2025-07-02 17:12:04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以购买工服等名义收取财物,老板应报销工服钱。若老板不报销,可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老板发出录用通知后又反悔,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可能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你包括工服费用在内的信赖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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