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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某单位从2000年至2023年工作期间,社保的个人缴纳部分都是公司代缴的,我在2023年离职,现在原单位要求我补缴之前的个人社保金额。但是期间在2018年,没给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断了我4个月的社保。我是否应补交给公司我的个人部分社保,断掉的社保我是否应该要求公司补交?

山东省-枣庄市 其他 2025-06-29 16:20:38
用户:130*****088
律师回复(4)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448人

    回复于2025-06-29 16:22:10

    可以要求补交,如有需要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沟通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663人

    回复于2025-06-29 16:22:22

    你好,可以的,你可以要求社保补缴纳。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05人

    回复于2025-06-29 16:32:03

    首先,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本就该你承担,若公司之前代缴,你应补交。其他,2018年公司未通知断缴4个月社保,这是公司过错,你有权要求公司补交。解决方案是和公司协商,明确你补缴个人部分、公司补缴断缴部分,若协商不成,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其责令公司处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3人

    回复于2025-06-30 15:31:21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代缴了个人部分,离职后要求补缴是合理的,你应补交给公司;同时,因单位原因未通知而导致社保断缴 4 个月,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规定补交断掉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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