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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和男方是网络认识的,然后因为我之前在上学不方便和对方见面,一年多了,他给我花了有两万多接近三万,然后现在要我去找他,想发生gx,我的意思是可以多见几次面慢慢来,但是他不允许,意思就是不然分开把钱还给他,我想知道这笔钱是应该还给对方还是算交往里正常花销我也有给对方买一些东西,数额没 么大,也没有给他转过账,交往过程他送了我一部手机五千多,我没开口要他主动说给我买这个钱要给他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其他 2025-06-28 08:02:12
用户:192*****607
律师回复(5)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655人

    回复于2025-06-28 08:06:20

    赠与一般不需要返还,如有需要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沟通,提供指导。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5人

    回复于2025-06-28 08:06:39

    这得看这些钱的性质。一般恋爱期间小额赠予和日常花销不用还,像你说交往中他日常给你花的钱,大概率算正常花销不用还。但他送的五千多手机,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予,现在分手他有权要回;若只是一般赠予就不用还。建议先和他协商,表明这些钱性质是赠予,争取不用返还,若协商不成,可让他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7人

    回复于2025-06-28 08:21:54

    所有一切他给你的都不用还的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41人

    回复于2025-06-28 08:59:21

    小额转账户不需要还,大额转账需要返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11人

    回复于2025-06-28 09:49:01

    从法律角度看,恋爱期间男方自愿花费的两万多接近三万以及赠送的五千多元手机,若未明确是以结婚等特定条件为前提,通常属于为增进感情的赠与,无需返还。但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这些花销是以发生性关系或结婚等为条件,那么在条件未达成时,可能有权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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