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光伏企业欺诈精神疾病患者并伪造合同,地方政府热线处置不力
事实经过:
1. 违法欺诈:2025年6月10日,某光伏公司业务员在明知我父亲(精神分裂症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签约的情况下,冒用身份代签电子光伏合同(经司法笔迹鉴定可证伪);
2. 维权受阻:
- 6月10日向荆州12345热线投诉,截至6月26日未获实质回复;
- 业务员在承认代签后拒绝沟通,公司负责人推诿称“拆除费用由我方承担”;
诉求:
-1、确认电子合同无效
- 2、光伏公司全额承担拆除费用并赔偿屋顶损坏修复款。
湖北省-荆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6-27 10: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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