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号8时许
起因:原告种地占我的地,我上前讨要说法,被原告辱骂后,我起手推撒了原告肚子2下,注:原告有残疾证。随后原告坐在地下打电话给派出所说我打原告,现场2名证人未原告亲戚关系,为原告做伪证出证词,后我被公安机关执行10日拘留,出来后6月23日收到法院传票,被原告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共计16000元 ,我不想在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费,因为我没有打到原告, 我想知道这样如果继续打官司我有多大把握胜诉。
辽宁省-锦州市
刑事辩护
2025-06-24 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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