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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本人为未成年人,并且未满16周岁,在单位工作时长两个月,老板拖欠工资,并且现在拒发工资,请问怎样才能拿到工资并且让老板受到相应的处罚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6-22 09:16:23
用户:136*****986
律师回复(6)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90人

    回复于2025-06-22 09:16:48

    首先,可让监护人陪同与老板协商,明确其使用童工违法且应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老板支付工资并对老板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 5000 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441人

    回复于2025-06-22 09:21:06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89人

    回复于2025-06-22 09:28:59

    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赵爽律师

    月帮助50人

    回复于2025-06-22 09:45:57

    这种情况建议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5人

    回复于2025-06-22 12:43:03

    首先,使用童工本身就违法,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让劳动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收集能证明工作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劳动部门会责令老板支付工资,若拒不支付,会给予处罚。也可通过劳动仲裁追讨工资,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去法院起诉。老板不仅要支付工资,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5人

    回复于2025-06-22 13:02:2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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