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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务派遣公司A签的劳务合同,但是一直在B公司上班,中途在B公司转正签了合同,同时跟A公司签了离职证明,上面写了因个人原因,想问劳务派遣期间的工龄可以算在B公司上吗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5-06-22 00:13:16
用户:183*****530
律师回复(5)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615人

    回复于2025-06-22 00:23:53

    这个工龄无法连续计算。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29人

    回复于2025-06-22 00:24:31

    之前是A派到B吗???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82人

    回复于2025-06-22 09:22:31

    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期间的工龄可以算在 B 公司上。根据相关法律,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即使离职证明写因个人原因,若实际是工作安排变动,仍可认定工龄连续。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463人

    回复于2025-06-22 11:55:25

    一般来说,若符合一定条件,劳务派遣期间工龄可算在B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虽离职证明写个人原因,但有证据证明是B公司安排转正则可算。建议收集能证明是B公司安排转岗的证据,与B公司协商工龄计算问题。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96人

    回复于2025-06-22 13:02:4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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