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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绩效考核细则制度约定离职不发绩效, 1.这种制度合法有效吗?要引证什么法律法规来驳倒他 2.即使制度有效,怎么才能既符合制度又可以要到绩效,比如说如果是考核1~6月份,7月底才组织考核,如果在6月30号到7月底之间离职,就是可以要求要绩效,同时不违反制度(人力不会有有合规风险)。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6-20 21:15:11
用户:185*****885
律师回复(2)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456人

    回复于2025-06-20 21:17:33

    该制度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一般认为是无效条款。申请离职与获取绩效互不干涉的。如果不发绩效,可以打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投诉。但是绩效部分一定要记得举证。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79人

    回复于2025-06-20 21:25:58

    无效,无法兼得,你留好绩效计算方法,他不算你走的时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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