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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个月了没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让和人力公司签劳务合同,说不签不让上班,这个合法么?我没签对自己有什么影响么

山东省-临沂市 劳动争议 2025-06-19 17:21:41
用户:137*****256
律师回复(6)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602人

    回复于2025-06-19 17:22:36

    这个不合法,您如果签署了后期有问题只能找人力资源公司,和现在公司就没关系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979人

    回复于2025-06-19 17:23:12

    公司做法不合法。工作两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起你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现在让签劳务合同不签就不让上班,属变相辞退。不签对自身无不利影响,若公司因此辞退你,可要求经济补偿。你可收集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与公司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99人

    回复于2025-06-19 17:24:38

    这种情况不合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违法,且若实际是劳动关系,让签劳务合同以规避责任也是违法的。不签劳务合同对你可能有不利影响,如难以保障自身权益,工资发放、职业稳定性等方面可能出现问题,但你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签合同。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73人

    回复于2025-06-19 17:25:5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25人

    回复于2025-06-19 17:28:04

    也合法的,只是他们想换一个形式。

    律师回复2025-06-19 17:28:28
    你想走还是想留是两种打法,看你想要什么,然后再看下一步,可以联系我。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94人

    回复于2025-06-19 18:14:19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偿,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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