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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南京 2.节假日没有加班费,没有补休老板不给,之前签了一个劳动合同协议补充条款,但是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公司也就是甲方没有签字盖章,补充条款公司也没有签字盖章 3.我想问一下这个劳动合同有效还是无效,我能不能拿到加班费加双倍工资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6-19 00:39:30
用户:188*****404
律师回复(7)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615人

    回复于2025-06-19 00:48:24

    劳动合同如果签字盖章了,即使公司没有给你,也是有效的。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如果确实加班了,可以仲裁主张加班费。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29人

    回复于2025-06-19 00:56:58

    加班费是你应得的,这个可以拿到,公司自己有盖章的就算有

    律师回复2025-06-19 00:57:03
    就没有双倍工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463人

    回复于2025-06-19 08:00:19

    劳动合同及补充条款公司未签字盖章,通常未生效。节假日加班没加班费和补休,你有权主张。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和双倍工资。若协商不成,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回复于2025-06-19 08:09:18

    你签字后,公司那边肯定会后盖章的,加班费,只要证据充分,肯定没问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82人

    回复于2025-06-19 10:09:36

    在江苏南京,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和补充条款甲方未签字盖章是无效的,但如果存在实际履行行为,可能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关于加班费,你可收集加班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老板支付。而双倍工资,若能证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96人

    回复于2025-06-19 10:45:4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606人

    回复于2025-06-19 18:12:47

    有证据证明加班的话,是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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