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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至2009年4月单位没给我买社保,2006年8月至2016年8月单位没给我买公积金,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与原单位签了合同,2017年4月被原单位安排到劳务派遣公司至今,上班地址一直在原单位,诉求原单位补交上班期间没购买的公积金和社保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纠纷 2025-06-17 16:49:22
用户:135*****895
律师回复(6)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68人

    回复于2025-06-17 16:51:46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 张雪律师

    月帮助941人

    回复于2025-06-17 17:04:22

    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到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1人

    回复于2025-06-17 18:10:09

    关于社保,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你可向社保征收机构反映 2006 年 8 月至 2009 年 4 月单位未买社保的问题。对于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你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2006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单位未买公积金之事。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632人

    回复于2025-06-17 18:21:54

    那你这边可以去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投诉举报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人

    回复于2025-06-18 10:10:17

    首先,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你可先和原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2006年8月至2009年4月社保以及2006年8月至2016年8月公积金。若协商不成,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补缴社保,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补缴公积金。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的证据,如合同、工资条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11人

    回复于2025-06-18 12:11:2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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