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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位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B单位用工3年, 有劳动合同,上班期间不慎受伤,A单位承认工伤事实,目前已经30多天了,A单位一直拿团险意外险做掩护,让等团险意外险审核等,去地方劳动人事提交证据确认劳动关系,走工伤认定,告知已经超龄,不予受理通知书,女性59岁,后续应该怎么维权工伤赔付。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6-17 12:35:33
用户:178*****937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17人

    回复于2025-06-17 12:40:41

    虽然超龄无法走常规工伤认定,但仍可维权。首先,收集在B单位工作受伤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和A、B单位协商赔偿,表明即便超龄,单位也有赔偿责任。若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要求A、B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33人

    回复于2025-06-17 15:21:39

    59岁确实不能认定工伤,您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45人

    回复于2025-06-17 15:26:58

    这种情况,若该女性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 A 单位和 B 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已享受,则依据双方过错,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同时,也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看是否有针对超龄人员工伤的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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