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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9个月,男方家给了25万彩礼,其中一部分用于宴请客人,一部分购买金器首饰,剩余彩礼15万作为女方的嫁妆,之前一直在女方名下并未混用,最后两个月转到女方母亲名下让母亲暂为保管。期间因为男方问题,女方去做了试管,试管费用由男方家出,现因感情破裂家庭不和睦闹离,现在男方要求女方把彩礼返还,女方还需要返还彩礼吗,女方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6-15 16:58:57
用户:159*****387
律师回复(5)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84人

    回复于2025-06-15 16:59:28

    一般情况下,结婚三年 9 个月且双方已共同生活,女方通常无需返还彩礼。女方可收集共同生活证据如居住凭证等,证明不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若男方起诉,积极应诉维护权益。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33人

    回复于2025-06-15 17:02:55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已结婚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用返还。此情况中结婚三年多,虽因男方问题做试管,但不影响已共同生活事实。女方可表明彩礼部分用于宴请和买金器,剩余曾在自己名下且未混用,转母亲名下也是暂存。若男方起诉,女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消费记录、转账凭证等维权,证明彩礼合理使用,不必返还。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815人

    回复于2025-06-15 17:08:38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33人

    回复于2025-06-15 17:28:58

    已经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0人

    回复于2025-06-16 10:22:31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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