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方怀孕。马上结婚。彩礼8.8万,3金5.8万,都以给了女方,现在男方做错了原则性问题,女方要求退婚,孩子打掉。男方可以要回一部分损失吗?

安徽省-合肥市 婚姻家庭 2025-07-19 17:55:24
用户:158*****916
律师回复(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80人

    回复于2025-07-19 18:01:55

    这种情况,男方可以要回部分损失。根据民法典,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一方可请求返还彩礼。所以8.8万彩礼大概率能要回。至于3金,若以结婚为目的赠送,也可主张返还。不过男方有过错,可能无法全额拿回。建议先和女方协商,说明情况争取退回部分;协商不成,可收集给付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489人

    回复于2025-07-19 18:02:05

    这个彩礼和三金可以要求退还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567人

    回复于2025-07-19 18:10:40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彩礼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648人

    回复于2025-07-19 18:55:12

    可以,没有登记要退的,同时怀孕给些医疗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7人

    回复于2025-07-20 10:29:4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和三金。但因男方存在原则性过错,且女方怀孕并将打掉孩子,法院会综合这些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数额,男方可能会要回一部分,具体数额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6人

    回复于2025-07-20 11:07:49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8*****91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