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30日与深圳一家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是我起草的,购买一款电子元器件,约定5月6日后每天付款9.9万,5月15日前付完所有对私款,供方送货到香港指定地点,4月30日付了4.9万的定金,5月3通知供应商个人付款困难,就没有每天付款,5月8日发现供方删除合同质量条款,5月23日说付款提货,想改美金合同,提交了美金合同,合同条款供方不同意,让按照原合同执行,需方6月3日说6月11日给消息,6月12日需方说下周提货,让供方提供原合同收款人的证明资料,供方说合同撤销,他们需要美金,并且涨价,需方诉求二选一,1.继续执行原合同,提供收款信息证明2.撤销合同,退回定金49000原元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纠纷
2025-06-13 10: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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