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9233人
回复于2025-06-13 09:05:38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员工10号上班,要求当月买社保,30号买是符合规定的。若当月不买,员工诉讼公司,公司可能面临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会被罚款。建议还是当月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避免法律风险。
月帮助3133人
回复于2025-06-13 09:35:45
当月也应当缴纳社保,对方如果去社保局投诉,一般是要求补交
月帮助4180人
回复于2025-06-13 12:01:0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月帮助8484人
回复于2025-06-13 13:03:53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员工当月 10 号入职,公司应在当月为其购买社保,若不买且被员工诉讼,公司可能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则会面临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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